├网志┤2008/02/29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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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春节前夕吉林网警总队民警提醒网民,对网上流传的香港艺人“艳照”,“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后,据《海南特区报》报道,海南公安厅有关人士也向媒体表示,吉林警方的提醒是有法律法规的依据的.那么这个依据是什么呢?原来,1997年12月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 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否则就可能:“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这一规定已经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因为2005年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查阅淫秽信息已经不再规定为是违法行为.公安部的《管理办法》是1997年制定的部门规章,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是2005年制定的法律,依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理,公安部门执法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而非《管理办法》.如今,没有一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查阅淫秽信息是违法行为,公安部的《管理办法》其实已自然失效,至少涉及查阅淫秽信息的这一条已自然失效.

吉林警方也许认为,只要这一法律并没有被废止,那么就可以适用.然而事实上,法律效力的废止有两种,明示废止与默示废止.明示废止是指在新法或者其他法律文件中规定废止旧法;默示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废止.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时,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等办法解决矛盾,旧法被新法“默示”地废止.显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关于查阅“淫秽、色情”是违法的规定,已经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而效力废止,并不需要专门的立法机关明确来废止这一规定的效力.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明显相冲突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公民无法诉诸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审查,从而宣布其无效,而只能向全国人大和相关行政机关上书,要求进行审查或者主动撤销,而这种形式由于不具外在强制性等种种原因,难以撬动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有效的审查.司法审查机制的缺失,导致有些执法机关经常利用事实上已经废止或者无效的规定来侵犯公民的权利,这无疑是法治建设的一大缺漏.

新闻来源:东方早报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9 07:56:47
执法的不懂法到底是真不懂还是不肯放弃威吓人民的武器?也许更多地是在考虑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吧?要不然连法都学不好怎么来执法?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9 07:46:54
我们保留看艳照的权利!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9 07:57:44
原来吉林警方是法盲啊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9 07:57:56
可悲的中国执法机构。
为了几个有名的娼妇就如此‘法律’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9 07:54:54
这件事情最近越来越牛了。CGX倒不再是事情的中心了。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9 07:59:05
无论干什么事都能找出法律来罚你。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9 08:09:43
还是湖南的police 牛,可以盼你无期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9 07:57:52
是police 局说的那个吗?
这法律是谁制定的?
难道police 局现在可以制定法律了?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9 08:31:46
要真的抓起来,估计吉林Police关的都是Police了~ 


灭哈哈
现在不能抓我咯
我可以很大胆d说
我看了哪能哈
2008/02/29 19:20 2008/02/29 19:20
Posted by 小k|万恶の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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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志┤2008/02/26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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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检查小组出示的20多张不雅照片,“又拍网”CEO刘先生有些紧张.这些网警事先搜罗好的证据,让他有些尴尬.
尽管检查时网站上的色情图片已被网管删除,但检查小组还是给“又拍网”亮出了“黄牌”.昨起(25日),杭州警方及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包括“又拍网”在内的5家网站,昨天接受了行动小组4支小分队的检查.

http://news.xinhuanet.com/internet/2008-02/26/xinsrc_022020526082612504461.jpg

面对检查小组出示的20多张不雅照片,“又拍网”CEO刘先生有些紧张.这些网警事先搜罗好的证据,让他有些尴尬.

   行动前网警已保存证据

    昨天下午两点不到,“又拍网”会议室,整个检查行动按照预定程序进行.

    “我们对照片的审核很严格,24小时监控,对涉及触犯法律法规的照片坚决删除.”“又拍网”CEO刘先生说,如果发现用户上传不良照片,网管在删除这些照片后,还会发出警告信,“下次如果再发现,我们就会封了用户的ID.”

    “每天网友上传约10万张照片,你们审核中会不会有遗漏?”检查小组对刘先生的说法提出质疑.

    刘先生介绍,对于新用户,网站会花一个月时间,对其上传的图片先审后发;但对于老用户,则采取先发后审的管理措施.“无论新老用户,审核都是必须的.”刘先生强调.

    那么,审核制度到底有没有落实呢?事实上,昨天一早,在检查行动开始前,杭州网警就已经排摸了“又拍网”,其中“美女”一栏马上跳出了一些不堪入目的淫秽照片,上传这些照片的网友叫“没有你的日子”.警方立即保存了这些证据.网站上的色情图片已被网管删除,但检查小组还是给“又拍网”亮出了“黄牌”.

    昨起(25日),杭州警方及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包括“又拍网”在内的5家网站,昨天接受了行动小组4支小分队的检查.

    先审后发没有落实到位

    检查小组要求刘先生现场搜索“没有你的日子”,结果显示“照片0张”.原来,网管已经悄悄删除了这些不雅照片.

    从检查小组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你的日子”注册时间是2月9日,不雅照片上传时间也在当天,而直到昨天检查前,网站方才把照片删除.“跟他们介绍的审核制度完全对不起来.”检查人员说.

    参与检查的杭州市外宣办网管处副处长夏海燕表示,通过检查,“又拍网”存在不少问题.“法人对互联网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的内容只是基本掌握;先审后发制度没有落到实处,需要加强;另外,对于图片审核把握不到位,有些上传的图片暴露尺度太大,还被当成人体艺术照.”

    夏海燕说,接下去,检查小组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要求限期整改.“五六月份我们还会进行检查,这些不合格单位会被重点关注,如果整改不到位,将给予相应处理.”

新华网消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6 09:13:46
照片太强了,一群警察聚精会神看艳照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6 09:19:35
“每天网友上传约10万张照片,你们审核中会不会有遗漏?”检查小组对刘先生的说法提出质疑...
--- 那么全国13亿人口, 其中有多少人网上网下传播艳照, 有多少人去偷去抢, 有多少贪官收贿, 你警察有没有逐一审问? 有没有遗漏?!! 这个责任你警察负不负得起?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6 09:12:24
怎么没人去查腾讯啊?南山法院腾讯后院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6 09:18:57
好你M的。又拍网怎么得罪你了?
又拍网强jian你老婆了还是杂的?
本来是个免费的图片存储网站,你那么幸灾乐祸干什么?难道要把所有的免费服务全部封了就好?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6 09:14:58
警察们竟然用苹果,公款买的吧,莫非是小陈用的那台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6 09:22:59
那些警察估计也是天天电驴BT下片子,这样才可以增长自己的业务知识! 对那些AV女优肯定都是耳熟能详。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6 09:13:59
又拍你的没给我警好处,你的要完蛋..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6 09:12:26
现在警察真够。。。|||

又让我想起那些经典对白了
网友YY对话警察哈
2008/02/26 22:26 2008/02/26 22:26
Posted by 小k|万恶の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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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志┤2008/02/24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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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警方日前明确表态,传播“艳照门”相关图片系违法行为.如果通过手机、网络等渠道传播各类淫秽信息,均涉嫌违法,如果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将追究刑事责任.
2月14日凌晨1时多,岱山警方发现“千岛论坛”里有人涉嫌传播淫秽信息.有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自己的QQ上有香港艺人陈冠希“艳照门”事件的大量淫照,如网友想看可以直接链接他的QQ.


此人还在这个帖子里加了相关链接,以方便他人点击浏览下载.警方循着线索,果然发现了数百张“艳照门”图片.

  很快,警方便锁定了这个涉嫌发布淫秽信息的岱山青年虞某.当晚,警方在虞某家中将正在上网的他一举抓获,当场查获虞某下载的各类香港艺人淫照260多张,并当场勒令虞某将这些照片删掉.

  虞某今年27岁,无业,岱山人.据虞某交代,自从网上曝出陈冠希等香港艺人的“艳照门”事件后,他从网上四处搜集相关图片,并下载到自己的电脑里,于2月12日将这些照片挂到自己的QQ上.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观看,他特意在千岛论坛里发帖做链接.虞说,“这么做并不是为了谋利,完全是觉得好玩.”

  记者杨丽补充采访:这在全省还是首例.

  据省公安厅网监支队说,全国各地警方,均已开始对网络上的“艳照”进行全面清查,并关闭刊登这些照片的网页.

  警方明确表示,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向朋友传播“艳照门”等淫秽信息,或将淫秽信息挂到博客、论坛上,都涉嫌违法.警方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传播者的责任,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另据报道:北京市公安局20日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警方针对街头出现非法制贩、传播疑似香港艺人艳照淫秽光碟现象采取行动,在华强北、岗厦共抓获相关嫌疑人10名,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3人,缴获淫秽光碟一批.

《都市快报》消息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2 09:19:00
记者:看过陈冠希的艳照么?
市民:一开始只看过一张。
记者:后来呢?
市民:后来听说吉林警方说看艳照也是违法,让大家自首,我就去自首了。
记者:警方对你如何处理的?
市民:一个警察在电脑上调出400多张艳照,逐一问我“你看的是这张么?”,“是这张么?”
记者:然后呢?
市民:然后我才发现我被骗了,我一开始看的那张根本就不是真的。
记者:最后警方怎么处理你的?
市民: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我看过,所以被释放了。
记者:通过这个事件你有何体会?
市民: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我还会来自首的。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2 08:52:15
艳照猛于虎! ! !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2 09:00:30
还是傻子比较幸福,你要在湖南,说不定就无期了,这会才10天,偷着乐吧您呐~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2 08:54:47
恩,这些东西是淫秽的,浏览和张贴这些东西是传播淫秽物品罪。那么CGX就是制造淫秽物品了哦?不要狡辩说是啥自己拍着不为传播,请拿出证据再说话,证明CGX不是为了传播才拍的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2 08:53:01
一个省的手段比一个省厉害啊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2 09:20:11
新法律规定,禁止男女同居,包括夫妻,因为属于淫秽的东西容易发生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2 09:00:42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2 09:03:24
所以应该优盘插拔传播,和床上一样才行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2 09:06:13
主观臆断~~~这年代国王就是法律

我看了
我自首

不会抓我吧
我看d也不是很全啦


上海市公安局:“艳照门”图片 点击、浏览均违法

昨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对目前网上流传的香港艺人艳照之类照片,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目前,包括上海警方在内的全国各地警方,均已开始对网络上的“艳照门”图片进行全面清查.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因此点击、浏览、查阅色情网站都是违法的.

据悉,今年1月起,公安部等13家部门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网站各层页面中的低俗内容,对偷拍、露点、走光、成人文学等栏目全部清除关闭;相关部门督促网站清理关闭传播色情信息、色情图片、色情短片、色情文学等内容的博客、播客;要求搜索引擎服务商限期严格封堵过滤色情内容;同时,相关部门还将推广有过滤功能的软件,制止色情、暴力网站的传播.
《上海青年报》消息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3 14:49:32
警察:怎么来了那么多人?
市民:上海市police 局说:“艳照门”图片,点击、浏览均违法。所以我们都违法了,我们来自首。
警察:你们都点击、浏览了吗?
市民:是呀,不点击,不浏览,我们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艳照门”图片呢?
警察:这么多人,police 局装不下怎么办! 等我打个电话请示一下。
......
警察:领导说了,你们要分批分批处理,先进来三十个,剩下的明天再来。
市民:那不是要分几十批才够吗?一个月都处理不完。
警察:只好这样了。
市民:要不咱们去人民广场处理吧,那里可以站一万人。
警察:领导没说去那里。
市民:要不咱们去体育馆处理吧,那里可以挤三万人。
警察:领导也没说去哪里。
市民:还是请您尽早处理吧,我们明天还要上班。
警察:你们违法了,上不成班。
市民:我儿子上小学,得接送呀。
警察:你们违法了,找别人接送吧。
市民:站后面那位是您夫人吧?她也来自首,她明天也不用上班,不用接孩子了吧?
警察:......我......
市民:police 局里还有几位夫人一会儿也要来,听说市长夫人也会来......
警察:滚......都滚......就当没这回事儿......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23 15:06:46
前天,北京市公共安全专家局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拨通了010110

“我传了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打马赛克的照片还是无码?”
“有马赛克的。。。”
“有马赛克不违法之列。。。嘟--嘟--嘟-- ”

“我传了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打马赛克的照片还是无码?”
“无码的。。。”
“传了多少张。。。” “一共199张吧。。”
“不足200张不受理。。。嘟--嘟--嘟-- ”

“我传了400多张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你在哪里?”
“我在江苏的。。。”
“那你找你们当地派出所吧。。。”
“我们这里没有这个通知,自首不了啊。。”
“那你就来北京吧” “报销车费不?管饭管住不。。。。。”
“嘟--嘟--嘟-- ”
“我传了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打马赛克的照片还是无码?”
“无马赛克的。。。”
“一共多少张?”
“600多张”
“有蔡依林没”
“有”
“那你传过来”

不知道会不会抓我呢?
2008/02/24 21:03 2008/02/24 21:03
Posted by 小k|万恶の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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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志┤2008/02/1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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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疑似艺人淫照事件持续超过半个月,相关不雅照片更已广泛传入学校.据香港《文汇报》问卷调查显示,多达4成香港中小学生曾接触这些照片,其中近半人是 在朋友及同学间互相传阅,而大学生间互相传阅照片更为猖獗,他们甚至认为没有看齐所有不雅照片会“被人笑话”.香港教育界人士指出,现时中小学生能轻易从 朋辈中接触大量有关照片,问题十分严重,更可能扭曲学生对偶像及两性相处的价值观,造成道德危机.

据悉,特区政府高层对艳照事件非常关注,责成警方继续追踪相片源头严厉执法,必要时采取拘捕及检控行动;若经过海外服务器上传,警方会寻求海外网络供应商协助;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会在今年上半年,研究及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研究互联网犯罪跨境执法的可行性.

此外,为防止色情风气泛滥不止,特区政府正研究由教育局牵头,让学校将此次事件转为德育教材,分析报章的新闻角度及青年偶像的行为,向年轻人灌输道德教育.消息人士称:“事件对年轻人影响很大,要让年轻人反思,学会保护自己,教导正确的性观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正密切关注网上犯罪及传播色情信息等问题并研究对策.澳门法务局长张永春透露,法务部门将听取各界意见,研究完善打击网络犯罪和管制色情物品的两部法规草案,争取短期内进入立法程序.

张永春表示,近期香港发生的疑似艺人不雅照片事件,透过互联网和其它媒体传遍各地,备受各界关注.随着互联网普及率颇高,年轻人特别是学生上网普遍,社会各界从道德层面讨论有关行为,也不断呼吁完善针对网络犯罪的立法工作,以便有效打击网上色情、暴力信息等犯罪行为.

张永春表示,政府相关部门正密切关注事件在澳门的回响及可能引发的问题.澳门目前虽然没有针对网络犯罪的专门立法,但透过网络诽谤、恐吓,利用网络发放色情猥亵图片或影片等行为,是受到法律明文禁止的,相关的行为人会受刑事法律的制裁.

根据澳门现行的《订定贩卖、陈列及展出色情及淫亵物品的措施》,明文禁止将涉及色情或猥亵内容的照片或影片在公共地方标贴或以其它方式宣扬,也就是说,有关行为若发生在澳门,同样有可能会被定罪.不过,无论是诽谤还是恐吓,一经查处当事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澳门《刑法典》已经规范了计算机或网络犯罪的一些情况,然而,随着计算机或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需要在计算机或网络犯罪的调查取证、犯罪后果的评估等方面完善立法,以便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地打击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犯罪行为.

对此,澳门法务部门因应澳门的实际情况,已草拟一份打击计算机犯罪的草案,并听取了执法、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张永春表示,在草拟法案时认真参考了其它国家和地区,尤其是欧盟的相关立法经验,尽可能与国际上的立法相协调,以便切实起到打击犯罪的目的.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14 16:23:44
冠希品鲍(打一卫生棉品牌)
谜底:娇爽
冠希替霆峰上岗(打一个生物学名词)
谜底:新陈代谢
陈冠希的吊(打一成语)
谜底:娇口称赞
欣桐产子(打一成语)
谜底:娇生惯(冠)养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14 16:24:18
白天好傻好天真,

晚上很黄很暴力。

横批:娇身冠养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14 16:43:26
生命的瞬间
——记著名摄影艺术家陈冠希大师

在我的眼中,但凡著名的艺术家在早期都是穷困潦倒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著名摄影艺术家陈冠希老师更是如此,陈老师早年拍摄摄影作品的时候,连一台像样的专业相机都没有,可他硬是用一部普通的拍照手机就拍出了近2000张震撼人心、享誉全球的摄影名作,且不说后无来者,恐怕前无古人这样的称号对于陈冠希老师来说是当之无愧了!
细观陈老师的作品,尤其是不朽名作“阿娇之媚”,在简陋而温馨的环境下,影像中人物表情彷徨、迷离,眼神里流露出对现实生活的不惑而又执着的探寻幸福的真正意义,颇有日本著名摄影师西川和久(Nishikawa Kazuhisa)摄影风格的神韵。纪实主义朴素风格拍摄的作品正是弱势群体艰辛生活的真实写照,陈冠希老师硬是用他简陋的摄影器材:手机! 记录下了那一个个不朽的历史瞬间。
陈老师的经典之作“柏芝制服”系列可以看作是他由纪实主义手法向时尚表现主义转型的试验性作品,这部作品拍摄手法新颖,技巧运用娴熟,对人物服装的把握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我们不难看出这部作品深受西方时尚摄影鼻祖——盖?#20271;丁(Guy Bourdin)的影响,冠希老师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作品完美地将时尚表现主义中人物的自我展现欲呈现在大家的眼前。
匿名人士 发表于 2008-02-14 16:44:24
勤奋的冠希大师拍了诸多惊艳的照片,但他从不炫耀这些,也从不以这些作为扬名立万的资本,他默默无闻的屈就于香港那鱼龙混杂的商业环境下作艺人谋生。这是时代的悲哀! 这是艺术界的巨大损失! ! 幸运的是,陈冠希大师的作品尘封了数年之后,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展现在了世人面前! 并迅速以几何级数般的速度在全球传播开来。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不仅陈冠希大师的摄影艺术作品是完美的、震撼的,这世上热爱艺术、热爱摄影的人们对不朽摄影名作的追求也是疯狂和永无止境的,并且还一传十、十传百的感染着无数的普通人,使他们也纷纷踏入到了摄影艺术的伟大殿堂中。
陈冠希大师出名了! 可他却默默无闻的来到遥远的美国,自编自导自演拍摄了一部灰白色背景的后现代非主流DV作品作为他封山之作,从此杳无音讯……,什么叫一代宗师?什么叫艺术泰斗?我想在这一刻,一切可以形容陈大师的华丽词藻都黯然失色,所有摄影艺术爱好者的艺术灵魂都在陈冠希大师的感染下得到了完美的升华! ! ! ……
著名的战地摄影大师卡帕曾经说过:“如果你拍的不够好,那是你离的不够近! ”,我们有理由相信:消失在我们视线当中的陈冠希大师正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手持最新品牌的摄像手机,以最最崇高的艺术的名义,战斗在床榻的最前沿……

现在这事件越来越好玩了哈
嘿嘿
很好很强大
不管那个什么阿娇什么d道歉不道歉
反正
这事情变得更黄更暴力了哈
2008/02/14 20:56 2008/02/14 20:56
Posted by 小k|万恶の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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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志┤2008/02/0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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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又一次展露它的可怕威力。
自本月廿七日晚八点开始,一名神秘男子公然挑战警方,将陈冠希与女星的亲密照,按他的预告在网上逐一发放,并在极短时间内在网络上广泛扩散,爆炸程度直逼911,令全城哗然。事件更蔓延至中、日、台及美国等地。曾经看过这批相片的全球网民,估计最少过亿。

关于这批色情照片的来源一直众说纷纭,外间多估计是陈冠希的计算机被盗、黑客入侵他的计算机,又或有人向佢报复。不过一名知情的资深计算机业界人士透露,今次事件,其实源于年半前,陈冠希的苹果手提电脑故障所引起。

  神秘人于1月30日凌晨两点发放两张穿制服的相片后,一直未有进一步行动。但当众人以为神秘人稍为收敛,于1月31日凌晨又再放另外两张疑似芝的新相,当警方不存在。

  由1月27日晚第一幅激情照上网开始,即引起全城哄动,但仍有部分市民半信半疑,直至该神秘男子陆陆续续将陈文媛及张柏芝等的另外11张相片放上网后,市民对相片的可信性亦渐渐增加,亦对这些相片来源更感兴趣。外界多估计是招惹是非的陈冠希被人报复,又或是他的计算机被黑客入侵。而一名知情的资深IT人透露了一个详细的版本:“其实我一早已经看过这些相片,大约一年多前。我看过其实不止阿娇、Bobo同柏芝,还有MaggieQ、蔡依林同好多女星,还有讲不出名的model。”

  据称,该批陈冠希淫片,其实照片的数量并不多,反而视频片段(video)占大多数,由几分钟至几十分钟都有。“最深印象的是Bobo,因为量最多,程度亦最令人咋舌。”知情者说。

  修计算机惹祸

  知情者透露,事源在06年中,陈冠希的苹果手提电脑发生故障,于是他就叫他的亲信帮他拿去计算机店修理。“我朋友就在计算机铺做,有一天一个非常年轻的熟客拿着一部粉红色Powerbook让我朋友修。我朋友还记得,是因为这个Powerbook是粉红色的,在香港很少见。”陈冠希的亲信向店员表示,计算机内的硬盘机有事,还表示这部电脑修不好不要紧,最要紧是硬盘里面的数据,如无法修好,就一定要用火把它烧毁。

  “后来店铺内一人进行检查,发现其实只是很小的事,整几下已经没问题。那个时候,陈冠希的亲信就好好奇的打开计算机查看档案,不看不知道,里面都是陈冠希同女星亲热相片和视频!”

  据称,当时有人见猎心喜,将这些色情档案私自抄到光盘内。当时在场的,除陈的亲信外,还有另外几名职员。其中一人对其他人说:“自己看就好啦,千万别流传出去,会死人的!”自此,这批档案就在陈冠希不知情的情况下流传出来。

  事情过去一年多,当时的忠告相信已被人遗忘,相反该“色情光盘”却渐渐在小圈子内流传,最终落入引起这次发放激情照的“神秘人”手中。

  至于是哪间计算机公司所为?被访者说:“我只可以说这间店铺规模很小,由两兄弟打理。”据知自1月27日晚网上出现第一张激情照后,当晚已有人心知不妙,立即同其它有份复制数据的人断绝任何来往。目前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计算机犯罪科已接手调查,并已锁定陈冠希的身边人为调查目标。

  翻版Paris Hilton

  回顾神秘人放相的时间及手法,相信是有计划的部署,务求令事件轰动全港。其背后的动机,不禁令人联想起04年美国艺人Paris Hilton的前男友Rick Salomon,将二人交欢的video卖给成人网站及成人电影公司图利的案例。

  当时Rick Salomon将video卖给色情网站前,就曾在网上发布一个三分钟的版本,令网民哄动。故当色情网站正式收费让人下载时,回响极大。

  虽然Paris Hilton多番发出律师信,最后仍无法禁止对方,她的“激情”短片至今仍能在网上随处找到。若陈冠希的激情片流入外国的色情网站,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这次神秘人在香港发放色情照片,早就触犯了“淫秽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但三位受害女星能否索偿,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律师指:“如果照片证实是假,当事人当然可以控告对方诽谤,但若照片是真,就会很棘手。若你将相交给朋友,对方丢失,又或放上网,你都很难告他,警方捉到他亦很难检控。”难怪一众曾与陈冠希闹绯闻的女星胆战心惊。

  缉凶太难

  据悉,目前香港警方已经呼吁各大网上讨论区,停止让用户发放肇事相片,并会根据发放者在讨论区留下的IP地址展开追查。但有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计算机黑客指,要根据IP地址追寻源头其实非常困难。

  “现在很多人都用无线上网,可以四处走,怎么会轻易被人发现?神秘人(发放者)只要外出,用Notebook连接免费Wi-Fi连接点(例如Pacific Coffee),想找他就很难啦。其实有很基本的黑客程序,可以隐藏自己部计算机IP地址。同时现在很多人传相片,你又到哪里查找源头?”

  神秘人挑战警方

  外间一直怀疑神秘人身在国外,因他曾利用以色列、泰国及深圳的网站来发布相片。不过据了解,这只是掩人耳目的伎俩。例如他发放柏芝两张制服照的方法,就是先将相片放在国外的免费档案储存公司Sendspace,再在全球不同的讨论区发放连接,一个接一个地,最终连接返Sendspace,令警方无法分辨谁是始作俑者。

2008/02/02 14:33 2008/02/02 14:33
Posted by 小k|万恶の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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